无障碍阅读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9年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ZDDBG16851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09年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09-03-1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交通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根据部、省有关“安全生产年”活动安排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努力实现“三个压下来”,推动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2010年全省交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实现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查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努力实现我省交通运输业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和伤残人数全面下降,推动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三、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贯穿全年,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4月)。围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年安全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5月—10月)。根据不同时段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1月—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主体
(一)省厅成立“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明怀
副 组 长:余茂华
成    员:鲁会劳  王登科  薛生高  沈琚宝  章三龙
李连峰  王根林  张  虎  刘孟林  乔怀玉
吕东昌  马志东  靳宏利  杨育生  王东耀
南浩林  余德全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运输及综合管理组:由吕东昌局长、马志东局长负责,厅运管局、航运局牵头,厅办公室、法规处、劳安处、监察室、督查室及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参与。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道路、水上运输及客运站场、渡口码头“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
2、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组:由乔怀玉站长负责,厅质监站牵头,厅建设处、航运局、外资办、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及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参与。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
3、公路运营养护管理组:由刘孟林副局长负责,省公路局牵头,厅养管处、治超办、外资办、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及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参与。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省运营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
4、宣传教育组:由王根林主任负责,厅宣教中心牵头,厅文明办、陕交报参与。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及安全科普等宣传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劳动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余茂华(兼)
办公室副主任:余德全
(二)省厅“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省交通系统各级各单位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按照职责分工,现将活动责任主体划分如下:
1、省公路局对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2、厅运管局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3、厅航运局对全省水上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4、厅质监站对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5、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对所辖高速公路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6、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具体组织实现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年”活动,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7、厅直其他单位对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负总责。
五、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人员队伍“三项建设”,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
(一)公路养护方面:深入开展全省公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实施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做好危桥险路改造工作。实施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落实养护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继续推进国省干线公路病害防治工作。督促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全省路网调度平台,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完善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治超信息监控平台,规范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强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形成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一体化。加强公路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与交警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公路安全设施完整和行车安全、畅通。
(二)道路运输方面:继续开展“五查五整顿”专项活动。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严把“三关一监督”,加大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工作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强化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建立全省危化品运输企业数据库,认真开展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强力推进GPS行车记录仪安装普及工作,建立企业三级GPS监控平台及与一、二级平台的联网工作。继续做好清理车辆挂靠工作,严格清理挂靠工作责任制,加快清理进度,确保清理目标如期实现。监督指导农村客运安全和西宝高速公路双层大巴、渭南市白水县“三农快客”运营安全工作。继续实施运输企业和客运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三)水上交通方面:重点开展汉江流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客船、渡船运输安全等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渡改桥和渡口改造工程,加大老旧运输船舶技术改造力度。认真抓好全省通航水域特别是水上风景旅游区、库区、汉江流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加强船员培训、考核发证和船舶登记检验工作,做到船员适任、船舶适航,实行船员适任证考核和船舶检验责任追究制。加强水上交通设施建设安全监管,落实航运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体系,提高水上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四)工程建设方面:深入开展全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组织、指导全省交通工程质监机构认真履行交通建设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对直接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含有高墩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建设项目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求施工现场按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按投标价1%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中应载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人员配备条款。
(五)宣传教育方面:广泛、深入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总结交流活动开展的有益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工作压力依然很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继续将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安排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内容,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方案详实,部署周密,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要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级分解细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目标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点面结合,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时段交通安全工作。要根据以往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律性和特点,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和“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和“三个压下来”总要求,抓住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不放松,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行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春节、五一、汛期、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阶段性活动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摸清本单位、本部门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总结活动阶段性开展成果,指导活动顺利开展。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年”竞赛活动,对本行业、本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省厅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开展好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五)各单位、各部门要于3月31日前将“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安排部署情况上报省厅,并要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总结上报省厅。
 
 
 
 
陕西省交通厅(章)
                        二○○九年三月二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